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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社会工作者 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 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42 号 ) 精神,以 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 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 号 ) 和《关于做好 202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 知》(人考中心函〔2023〕19 号 ) 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 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6 月 10 日至 11 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6 月 10 日

    14:00— 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  11 日  

    09:00— 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 中级)

    14:00— 16:00  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 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 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考点设在各市 (含义乌市,下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 一 )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二)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 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 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 限相应增加 2 年。

    ( 三 )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 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 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 中) 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5 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 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 (全日制教育 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证书 (成绩合格证明) 条件

    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 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两个考 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工作者职业水 平证书。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特别提醒:已取得的证书 (合格证明) ,证书上的错误信息 无法修改,请各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正确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本 人照片。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 一 ) 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 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 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 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 二 ) 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 合格后,直接上网公示,除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 三 ) 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 (包括“不适用告知 承诺制”和 “撤回承诺”的,下同)、学历等证书网上无法核验 经上传后报考的,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 成绩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 后核查。

( 四 ) 网上报名时,若选择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或 “撤 回承诺”,本年度此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 五 ) 在考前、考中、考后 (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 阅卷、成绩和证书使用等) 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 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报考资格、当次考试全部成绩,以及 已取得的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 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应于 4 月 11 日至 21 日上午 12:00 点之前,通过

录浙江人事考试网 (http://zjks.rlsbt.zj.gov.cn ) 链接,或直接登 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 http://www.cpta.com.cn/ ),按系统提示,先

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 ( 照片处 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 “办事指南”栏目),再 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

1. “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

( 1 )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 ( 如 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 一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 (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 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 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

( 2 )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点击) “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 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 (不允许 代为承诺)。

( 3 ) 在承诺书提交后,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 随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

( 4 ) 打印的 “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 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 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 “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 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 同时不要随意点击, 以免误操作。

2.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

( 1 )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 ( 如 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 一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 (如考试级别、科目、考区、 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 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

( 2 ) 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 ( 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同时必 须打印 “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 3 ) 报考人员还须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右上角通过搜索词条下载打印,考试名称修改为本 项考试)。打印的 “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 “报名表”请妥善保 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 资格核查。

( 4 ) 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

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 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 以免误操作。

3. “撤回承诺”和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

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人员中的“撤回承诺”和“不适 用告知承诺”的人员,其报考流程除少一个 “选择”环节外, 其他环节均按以上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操作。

() 注意事项

1.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 位、 (境) 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 学历 (学位) 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

2.对于报名时须上传相关证件 (证明) 材料的,且为“不使 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在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后,还需联系 省人事考试院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 程。

3.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 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

4.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 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 时间。

5.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在未点击 “确认”前, 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自行进行修改;在点击“确认”或 打印“报名表”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 试院处理。

6.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 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7.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 ) 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 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 ( 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  )。如非我省考生, 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 (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 (如考试级 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 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 用等受影响的, 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8.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 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 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 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 资格的, 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 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  88395085。

六、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 6 月 5 日至 9 日登录报名网打印准考

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 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市 (考区) 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 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 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七、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 每人每科 60 元,报考中级主观题每人每科 65 元,报考高级主 题每人每科 70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 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 登录 “浙”APP,在 “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社会工作实务》 (高级、中级) 科目为主观题,用黑色墨 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书写作答,其他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各科目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 用。

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 刀、计时器 (无声、无收发和拍摄功能) 、 医用口罩。

考生必须凭本人未作人为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

证件原件方可入场。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 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电子设备, 以及提包、资料等物 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 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题本和答题 卡上 “注意事项”或 “作答须知”,按规定要求涂写个人信息 和作答,同时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 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 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 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或答错位置的答题卡 不得更换。

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

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

九、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 )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

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 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

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 程:

1.对于 “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 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考

后核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民政 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 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民政部门负责核

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相关市 (考区 ) 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先不进行成绩数据和 证书相关操作,暂按 “报考条件待核查”相关规定处理。

) 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 ) 精 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 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

打印本人电子证书 ( 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 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 证书邮寄服务 ( 邮费到付 )。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 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有关要求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民政部门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密

配合,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 具体计划见附件 2 )。

( 一 ) 考点下设至县 ( 市、 区 ) 的市,要延伸考务管理,

加强考务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采取切实 措施,积极协调教育 ( 学校 )、公安 ( 治安、网监、交管 )、经  ( 无线电管理 )、 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 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 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  (人社部第 31 号令 ) 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处理。 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 用中国 ( 浙江 )”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 顺利实施。

)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民政部门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

分工,分别做好报考技术和报考条件咨询工作。要及时做好对

“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成绩通过的人员,以及有情况反映人员 的考后核查工作。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 谨防遗漏。 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

 

附件: 1.202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2.202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3 年 4 月 4 日

抄送:省人力社保厅专技处、省民政厅社慈处,各市民政局。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3 年 4 月 4 日印发

 

1

202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地区

电话

工作时间

浙江省本级

0571-87053105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30-17:00

杭州市本级

0571-89586406、0571-89586404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上城区

0571-89500815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拱墅区

0571-89505308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西湖区

0571-89511032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滨江区

0571-89521134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萧山区

0571-8381252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余杭区

0571-88729136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00

临平区

0571-89197973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钱塘区

0571-82987517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富阳区

0571-6334131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临安区

0571-8954148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桐庐县

0571-8954579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淳安县

0571-89600520

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00

建德市

0571-6472368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西湖风景名胜区

0571-87179559

周一至周五 8:30-11:45 14:00-17:00

宁波市本级

0574-89184255、0574-89189078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海曙区

0574-87236000、0574-5568071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江北区

0574-8745178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镇海区

0574-86258832、0574-8928757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北仑区

0574-8618318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鄞州区

0574-87419560、0574-8929582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奉化区

0574-8928811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余姚市

0574-62838616、0574-6270312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慈溪市

0574-6304680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宁海县

0574-8958401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象山县

0574-8938788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前湾新区

0574-89280404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高新区

0574-8756819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温州市本级

0577-8998517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鹿城区

0577-8835493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瓯海区

0577-8853343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龙湾区

0577-86968507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30-17:00

洞头区

0577-5938627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

乐清市

0577-61880230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00-17:00

瑞安市

0577-6580605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永嘉县

0577-6722576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平阳县

0577-6371102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苍南县

0577-5989286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龙港市

0577-5991180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文成县

0577-6770899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泰顺县

0577-6756971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

湖州市本级

0572-2102236、0572-211316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吴兴区

0572-2289327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南浔区

0572-301220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德清县

0572-8062283、0572-806253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长兴县

0572-6034778 0572-6040061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安吉县

0572-5317185、0572-5123310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南太湖新区

0572-270231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嘉兴市本级

0573-83958980

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4:00-17:30

南湖区

0573-8282602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秀洲区

0573-82720286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嘉善县

0573-8445779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平湖市

0573-8563971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海盐县

0573-8611018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海宁市

0573-87288517、0573-8070780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桐乡市

0573-89389184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嘉兴经开区

0573-8368068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嘉兴港区

0573-8552298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6:30

绍兴市本级

0575-85099911、0575-88003070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越城区

0575-88601832、0575-85733919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柯桥区

0575-84126721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上虞区

0575-82022001、0575-82930652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诸暨市

0575-87606513、0575-89001100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嵊州市

0575-83263558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新昌县

0575-86621900、0575-86337356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金华市本级

0579-8211205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婺城区

0579-8222559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金 东 区)

0579-8216316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金华开发区

0579-8915508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兰溪市

0579-8902207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东阳市

0579-8665518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义乌市

0579-8527157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永康市

0579-89263502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浦江县

0579-8410314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武义县

0579-87662348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30

磐安县

0579-84661895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00

衢州市本级

0570-3026696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柯城区

0570-3020170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衢江区

0570-3838736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龙游县

0570-7022012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江山市

0570-4579072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常山县

0570-5897693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开化县

0570-6523759

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30

舟山市本级

0580-2039557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定海区

0580-260894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普陀区

0580-301112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岱山县

0580-447899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00

嵊泗县

0580-5082473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00

台州市本级

0576-88698305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椒江区

0576-88225874、0576-8888858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黄岩区

0576-84121336、0576-84121319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路桥区

0576-82557215、0576-8246516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临海市

0576-85311253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温岭市

0576-89961730、0576-8996173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玉环市

0576-87219292、0576-87221234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天台县

0576-83930543、18072510539

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00-17:00

仙居县

0576-87774427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三门县

0576-83358316、0576-83337913

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4:00-17:00

台州湾新区

0576-8821796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3:30-16:30

丽水市本级

0578-2091585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莲都

0578-2185025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龙泉

0578-776183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青田

0578-6501930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云和

0578-5135822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庆元

0578-611339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缙云

0578-313858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遂昌

0578-8128206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松阳

0578-8801728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景宁

0578-5084613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2

2023 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安   排

4 日

省印发考务工作的通知。

11 日至21 日上午 12:00 点之前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网上交费。

26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上报试卷预订单。

5 月 29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按规定格式和方式上报考 场数据。

5 月 29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上报指挥班子、值班人员 名单。

5 日至 9 日

考生从网上下载“准考证”

 

6 月 8 日前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做好接收试卷准备,试卷 到达后严格按规定交接、保管和运送。

10 日至 11 日

考试。

12 日前

各市将试卷送回省考院。

 

考试成绩经国家相关部门确认后考 试成绩经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核验 

1.公布考试成绩。                        2.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成绩合格人员, 公示 10 个工作日。                       3.省民政部门及时组织对“不使用告知承诺 ”成绩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

相关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 人电子证书。

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 

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申请资格证 书邮寄服务 (邮费到付)。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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