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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队伍的辅助力量,根据《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下面简称“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协管员49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公开招聘协管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吃苦耐劳,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德清县户籍,或非本县户籍但持有居住证并在本县有相对固定居住场所的人员,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间出生,下同),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日至2001年9月2日期间出生,下同),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应条件。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单位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正在执行的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综合执法协管员1、2、3: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德清县武康街道南蘋街106号)2楼016办公室,咨询电话:0572-8072414。
综合执法协管员4、5: 钟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德清县钟管镇环城北路189号),咨询电话:15968260324。
综合执法协管员6、7:雷甸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德清县雷甸镇大桥南路25号(雷甸镇人民政府对面)),咨询电话:0572-8487613。
综合执法协管员8:武康街道办事处(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332号)3楼党建办,咨询电话:0572-8061643。
综合执法协管员9:下渚湖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下仁公路九龙山庄对面),咨询电话:13511251278。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2份。《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网址:德清人才网(www.zjdqrc.com)或关注“德清城管发布”公众号;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士兵退役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经县编外用工领导小组研究后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测试环节,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无故逾期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达不到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0分钟,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按1: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女800)米跑,详见《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协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
体能测试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测试。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可依次递补,并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体能测试。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德清人才网和“德清城管发布”公众号公示7天。
2.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录用,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德清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递补。本次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考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均在德清人才网、“德清城管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等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薪酬待遇:参照《德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德人社〔2018〕9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各招考岗位主管单位负责解释。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72—8077809
附件1:《2019年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公开招聘协管员计划表》.docx
附件3:《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协管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德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