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和谐社区建设,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我区社区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考按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进行。
一、招考录用计划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57名,其中闸弄口街道19名、凯旋街道14名,采荷街道8名、四季青街道20名、笕桥街道20名、彭埠街道23名、九堡街道20名、丁兰街道33名。
街道 |
岗位一 |
岗位二 |
岗位三 |
岗位四 |
小计 |
面向杭州市区户籍(男) |
面向杭州市区户籍(女) |
面向江干区户籍退伍军人定向招聘 |
面向杭州市区户籍(党员) |
||
闸弄口 |
8 |
8 |
2 |
1 |
19 |
凯旋 |
5 |
7 |
1 |
1 |
14 |
采荷 |
2 |
3 |
2 |
1 |
8 |
四季青 |
8 |
10 |
2 |
20 |
|
笕桥 |
6 |
10 |
2 |
2 |
20 |
彭埠 |
10 |
10 |
2 |
1 |
23 |
九堡 |
7 |
9 |
2 |
2 |
20 |
丁兰 |
15 |
15 |
3 |
33 |
|
合计 |
61 |
72 |
16 |
8 |
157 |
二、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2.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掌握一定社区工作业务知识、基本理论和办事程序,能独立承办岗位工作事项,妥善处理社区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3.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具体岗位条件
岗位一、岗位二报考条件:
1.杭州市区户籍(萧山区、余杭区建议靠近江干区附近的街镇,不含富阳区、临安区);
2.本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三报考条件:
1.江干区户籍;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有退伍证。
岗位四报考条件:
岗位四为两新党务工作者(专职社区工作者)。
1.杭州市区户籍(不含富阳区、临安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加分细则
根据《关于深化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32号)文件精神,对户籍、职称、专业的笔试成绩进行加分。如有两个及以上加分项,不累计加分。
1.户籍加分:考生户籍(不含集体户口)所在街道与报考街道一致的,笔试成绩加5分。
2.职称加分:持有国家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中级)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3.专业加分: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8日9时至8月12日17时;
2.报名办法:登录杭州市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183.129.208.226:8090/zhaokao/index.html)进行网上报名,请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在指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免冠彩照。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网上打印准考证通知单”、“防疫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审查地点:报考街道指定场地(附件1);
3.审查办法: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到报考街道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能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笔试资格。
4.审查材料:《2020年江干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网上打印准考证通知单》;《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防疫承诺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在职教育且已完成全部课程,但学历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人员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退伍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由现隶属党组织开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党组织公章);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所在街道其他岗位并再次接受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地点:江干区社区服务中心三楼308室(采荷路34号)。
(四)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0年8月20日9时至8月21日17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时事政策、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等,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试卷满分为100分。请考生自备2B铅笔、橡皮和水笔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在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指定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面试内容为公共能力素质测评,测评形式采取结构化(即问答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前由江干区民政局组织各街道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由江干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对象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照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考职位计划与笔试成绩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到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在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指定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面试。体检医院由江干区民政局联系并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不合格,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各环节出现不能录用情况的,下一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向江干区民政局提出意见,经江干区民政局审核同意。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与各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享受杭州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
八、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中的《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
3.江干区民政局未举办、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任何以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江干区民政局无关。
4.本次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指定网站为杭州市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gan.gov.cn),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5.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江干区纪委区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咨询电话及网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85811089
闸弄口街道:86417739、86417730
凯旋街道:86480033
采荷街道:18967142918
四季青街道:86035350
笕桥街道:86592623
彭埠街道:86490045
九堡街道:86701003、86701013
丁兰街道:88117030、88117040
区民政局:88323085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83.129.208.226:8090/zhaokao/index.html
公告网址: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gan.gov.cn)
附件:1、2020年江干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街道资格审查地点
2、2020年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组织部
江干区民政局
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5日
附件1
2020年江干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街道资格审查地点
街道 |
地址 |
联系电话 |
闸弄口 |
江干区闸弄口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机场路一巷88号) |
86417739、86417730 |
凯旋 |
江干区凯旋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景昙路136号) |
86480033 |
采荷 |
江干区社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采荷路34号) |
18967142918 |
四季青 |
江干区四季青街道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钱潮路388号) |
86035350 |
笕桥 |
江干区笕桥街道智谷国际人才大厦二楼216室(花园兜街177号) |
86592623 |
彭埠 |
江干区彭埠街道办事处一楼108室(备塘中路7号) |
86490045 |
九堡 |
江干区九堡街道办事处二楼207室(九沙大道1号) |
86701003、86701013 |
丁兰 |
江干区丁兰街道办事处三楼中型会议室(临丁路699号) |
88117030、88117040 |
附件2
2020年江干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即时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8月8日前)申领浙江(杭州)“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二)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江干区民政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杭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