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三门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三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热爱调解工作,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作风正派,身体健康;三门户籍或三门生源(指原三门户籍就读大中专院校时迁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及学历要求 |
三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三门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1 |
女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日--12月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请下载本公告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工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等扫描或拍照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mtzx0916@163.com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576-83516308。
开考比例为1:3。岗位报名合格人数若不符合要求的,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优先。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签订编制外用工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三门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三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新.docx
中共三门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