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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2021年台州市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工作人员公告 (42人)
发布时间:2021-02-18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台州市新府城传媒有限公司是经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区属国有独资公司。因以上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按单位按职位进行招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为42名(招聘单位简介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人数详见附件2)。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和“椒江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2);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4.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2月25日9:00-3月3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报考人员上网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据此取消考试资格。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本次考试不收费。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资格确认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发布媒体公布。

因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请在3月5日9:00—17:00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已完成资格确认人员请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其中笔试成绩中《综合基础知识》占比为50%,《岗位专业知识》占比50%,仅考《综合基础知识》1门的,该笔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10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一览表。各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试卷:委托专业机构出试卷,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范围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岗位专业知识科目根据各岗位专业要求分别出卷。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须提供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证明(或文件)等。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对象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面试,如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距面试3天前,若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则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有岗位专业知识考试的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排在前,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和“椒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二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原户籍在农村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

七、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2021年2月9日,工作经历计算至2021年2月9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2月9日。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工商注册的企业或法人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1年2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椒江生源毕业生和台州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椒江生源毕业生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椒江的毕业生。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3.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专业名称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可视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

4.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 本公告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电话:0576-88830656),椒江区国资办负责招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电话:0576-88835098)。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附件1: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简介.docx

2.《附件2: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3.附件3:台州市椒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4.附件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

5.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样本.docx

6.附件6:考录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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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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