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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时间:2022-09-09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1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各招聘岗位、人数、年龄、户籍、学历、其他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甘于奉献,热心为群众服务,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的义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考试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上述相应学历须在2022913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

6.年龄18至40周岁(19819月13日至20049月13日期间出生

7.临安区户籍(生源)复员、转业和退役士兵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8.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条件应聘,取得学历证书的时限为2022年9月13日前。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报名方式,考生需诚信报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9月13日9月23日

     2.联系方式:报名联系电话0571-63675060(工作日时间:上午8:30至11:45,下午2:00至5:15),报名地址:龙岗镇人民政府311办公室(龙岗街86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现场报名须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并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提交本人签字的《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的须提供大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书,国(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全部学历认证书,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附件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电子邮箱报名者,请将上述材料拍照或PDF格式打包(格式:XXX考生报名材料)发送至工作人员邮箱:1102538937@qq.com,并电话确认。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或面试)通知书。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按实际人数开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各个环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用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或用资格。
    (二)考试

报考岗位人数合计30人以下的采取面试方式。30人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方式由区人力社保局统筹确定。试卷及考试委托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全部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20221023日(必要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调整)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申报表(承诺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可酌情考虑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1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凭面试通知书、本人签字的考生健康申报表(承诺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并通知书上规定的考点、候考室、时间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采取面试方式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的,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折合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一轮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用的疾病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用或者取消用的处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招聘单位参照中组发202111执行并具体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人选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及录

    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用的决定。

    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用资格。批准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需书面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使用储备库人员。同一岗位空缺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下同),不同岗位之间递补需经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方可依次递补;采取面试方式的,从面试合格人员按上述程序依次递补。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8个月内(如果18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组织第二次招聘的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使用该储备库。

2.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教材也不设定考试大纲。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linan.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板块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执行。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6.报考人员在报考全过程中须确保本人及紧急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含电子邮箱)准确且保持24小时畅通,因考生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

监督电话:0571-63675063。

附件:

附件1: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2022年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考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

附件4:退役军人证明.doc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人民政府         

                                                                        2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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