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印发〈台州市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实施方案〉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19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规定,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坐落于佛宗道源、神山秀水之5A级旅游胜地天台县境内。位于浙江省中东部,地处宁波、绍兴、金华、温州四市的交接地带。医院创建于1966年,为台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台州市集医疗、科研、教学和社会防治职能于一体的治疗精神、心理疾病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平安医院”、“市级文明单位”、台州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台州市“治安安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医院的精神科、心身科系市重点共建学科,在巩固重点学科的同时,大力推进二级专科建设。目前除开设精神科、心身科外,还开设了神经内科、皮肤科、老年科、康复科、中医科、酒依赖治疗中心、心理治疗中心等专科。同时开展精神医学司法鉴定、精神残疾鉴定、智力残疾鉴定、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等服务。
新医院按“三甲”标准设计,总投资1.8亿元,占地面积72.5亩,建筑面积32000m2,于2016年4月投入使用。新院区目前开设11个病区,主要为重性精神病区、VIP病区、心身科、神经内科等病区,实际可开放床位600张。台州市政府明确在“十三五”规划期间,计划投资5亿元在台州市辖区内新建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部院区。台州市区的“公共卫生中心”大楼也将划给我院2000m2用于建设“心理咨询中心”。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推出8个职位,17个岗位。2017年3月底赴黑龙江省大庆市第三医院招聘的临床医学(A-E)、心理咨询/心理测试、临床检验岗位纳入本次招聘相应的岗位范围内。
(一)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tzswjw.gov.cn);
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www.tz2y.cn“通知公告”栏);
4.台州人才网(www.tzrc.cn);
5.台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tzks.net);
其中,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tzswjw.gov.cn)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方式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核。
2.方式:报名者将真实、完整、准确的报名表(见附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zsey1966@163.com邮箱,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邮寄:浙江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318人事科)。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进行应聘条件的筛选。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通过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及短信通知本人后续考试考核流程。资格审查和条件筛选以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应聘条件按优先次序排列并通知。根据报名情况,招聘单位将择期组织考试考核。不限制开考比例。
四、考试考核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如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一般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作为体检与考察对象。入围面试人员须通过明尼苏达多相个性心理测验(MMPI),心理测验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六、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和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和应聘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通过函调、访谈、电话沟通了解等多种方式进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人员须面试和心理测验合格。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tzswjw.gov.cn)上公示7天(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或签订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绝签订聘用合同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的证书资料不齐或经查实属虚假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录)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年龄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应及时补办或携带有效期内的护照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以录取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处或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九、联系方式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直接联系。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福溪街道水南东路2号,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G楼318人事科。
邮编:317200
电话:0576-83979090,传真:0576-83979020
邮箱:tzsey1966@163.com
联系人:许老师、张老师
市纪委驻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纪检组电话(监督电话):0576-88320661。
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人力社保部门酌情研究处理。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附件:
1.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卫技人员计划表
2.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