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决定统一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2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情况见《义乌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义乌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7年 5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招聘岗位金华户籍的可以报考); 2.义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中心招聘岗位金华生源的可以报考); 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5月24日9时— 5月30日17时。 网址:http://www.ywks.net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24日9时—5月 31日17时。 招聘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起2天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5月30日17时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 时间:2017年5月24日9时— 6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考试费为80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公布取消计划之日(含)起2日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ywks.net)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各为100分,考试大纲参阅: 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三)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以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 以上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总成绩合格分为110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名额时,面试成绩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六)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的证书要求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笔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通知、总成绩、体检入围人员、拟聘用人员等均在义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wrl.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5323637。
文章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