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富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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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富春街道社区建设,保障社区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区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和结合富春街道社区工作实际,现就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6名。(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招考计划需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公开招聘范围为:杭州市富阳区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3、具有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招聘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2012年至2017年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政府投资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除年龄外,入户时间、毕业时间或相关资历等其他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富春街道办事处望江楼2楼大厅(桂花西路56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2017年富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富春街道办事处网站http://www.fuyang.gov.cn/fy/fcjd下载,报名表需一式一份),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需要工作年限的,本人提供单位聘用合同与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原件进行报名;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招聘人员按各个职位进行报名,职位开考比例均为1∶2及以上,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5、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一天(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领证地点:富春街道办事处望江楼2楼大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政策,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有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在确定体检对象基础上进行考察。体检由富春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及内容参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进行。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在招考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富春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346599。
附:2017年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30日
2017年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公开招聘
社区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