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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发布时间:2016-11-02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临海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按照省、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根据省总工会《浙江省聘用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和《浙江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人数、用工性质及聘用人员待遇

(一)招聘人数

经省、市总工会同意,本次招聘名额共8人。工作岗位由临海市总工会分配,地点在临海市总工会、各镇(街道、头门港新区)总工会。

(二)用工性质

聘用人员为临海市总工会非在编工作人员,与临海市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二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

(三)聘用人员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3000元/月。

2、其他待遇。聘用人员依法参加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享受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热爱工会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三)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0日后出生);

 (四)临海户籍;

(五)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提供学信网上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六)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到2016年10月30日止);

(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依照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00-5:00时。报名地点:临海市总工会组宣部。联系人:冯济峰,联系电话:85300196。

2、报名应知事宜

(1)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各二份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式三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临海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为确保聘用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适当减少招聘人数,使之达到开考比例。

(3)报考人员须于11月22日前凭有效身份证到临海市总工会组宣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试卷由省总工会提供,笔试工作由台州市总工会负责实施、浙江省总工会派员指导监督。

1、笔试设职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100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2015年10月-2016年10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

2、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共2个半小时;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在台州工会网及临海工会网上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经台州市总工会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按3:1的比例确定。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放弃面试的,不列为面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面试人选。如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4、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于12月9日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临海市总工会组宣部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台州市总工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采用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

2、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即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换算成综合成绩,并在台州工会网及临海工会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1、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通过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按综合成绩分别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3、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公示与聘用工作由临海市总工会负责实施。

1、体检、考察结束后,临海市总工会从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工会网、临海人事考试招聘网、《今日临海》报纸上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体检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开公正,临海市总工会专门成立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全程领导监督招聘工作,对招聘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处理。同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政策咨询、纪律监督等工作。政策咨询电话:85300196,监督举报电话:85115831。

本公告由临海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临海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

 

临海市总工会

2016年10月27日

0571—5607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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