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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做好浙江省总工会2017年度全省职业化工会工作者统一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7年第二批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8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
(二)相关说明
1、报考条件中要求的35周岁以下指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要求以2017年9月30日的所在地为准。
3、“工作经历”计算到2017年9月,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定书。
5、报考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6、同等条件下,有党群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统一按岗位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17:00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或点击页面下方,自行下载《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应聘报名表》,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单)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拍照或扫描后,连同《应聘报名表》一起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并附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790315206@qq.com,邮件命名为: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应聘+姓名。
2、现场报名: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17:00止。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或点击页面下方,自行下载《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应聘报名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单)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其中1张张贴在应聘报名表上),到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405室报名。
现场报名仅限工作日,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3、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职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17年10月26日--10月31日。
2、江北区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3、各岗位报考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5、领取准考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00-11:30,共两个半小时。
2、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一科。主要包括时事政治(2016年10月-2017年10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工会基础知识,劳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文字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将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布。
(四)面试
1、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岗位数的1:5确定面试名单。
2、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成绩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五)体检
1、按笔试成绩的40%加上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加考笔试)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职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等额确定。由江北区总工会负责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进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在考察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办理江北区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递补规定
1、入围面试的考生在实施面试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2、因体检、考察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从报考同职位的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三、注意事项及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录用工作咨询电话:87353546。
2、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将在中国宁波人才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3、本简章由江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第二批江北区公开招聘职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