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35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编外用工岗位要求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1.参加了2018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有《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且尚未被招聘的考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3.通过自学考试 、成人教育 、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6月7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2年6月7日至2000年6月7日期间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编外用工报名表一张(附件下载)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根据2018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二)体检、政审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三)公示、聘用
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按照区内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
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 0578-2128695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原标题: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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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