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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德清县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8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招考工作共计招考城市社区工作者24名,其中: 

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7名(武康街道10人,舞阳街道5人,新市镇2人)

2、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7名(武康街道4人,舞阳街道1人,新市镇2人)

具体详见《德清县2018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附件1)。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社区工作知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岗位条件 

1、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考条件:德清县户籍;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含)以上工作经历。 

2、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招考条件:德清县户籍; 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证明;服役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三、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具体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 23日— 7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中兴南路249号三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德清县2018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报名人员可自行从德清人才网下载(网址:http://www.zjdq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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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

⑥退伍军人须提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退伍证》等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 

由现场审查人员根据招考公告设置的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定报考职位职数。

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该镇(街道)该岗位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考。其中,面向退伍军人”定向招考的岗位报名人员数量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所核减的职数划入该镇(街道)面向社会招考岗位职数

招考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考条件的可另选岗位报名。

(三)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内容为

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知识和社区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在德清人才网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德清人才网上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考计划数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与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四)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在德清人才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则面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体检标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事业单位考察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者,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德清人才网予以公示。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 

对经公示后的拟录用人员,由各镇(街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1、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的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经公示有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经征求德清县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递补人员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3、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德清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806228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附件1:德清县2018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附件2:德清县2018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附件3:德清县2018年公开招考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经验证明

 


2018年 7月18日

 

本文来源于:http://www.zjgzks.com/news/shiyedanwei/4935.html,如有转载请注明:浙江省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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