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 思政教育

浙江省公务员  

浙江人事考试网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招考资讯 > 事业单位
【临海】台州临海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7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临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城市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见》(临市委〔2014〕69号)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海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职位要求

(一)用工性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岗位及人数:社区专职工作者(其中古城街道16名,大洋街道9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四)户籍要求:临海户籍。凭户口薄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18年10月2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止2018年10月2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六)专业不限;

(七)其它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10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以及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一并提供。对报名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报名地点:临海市人才市场二楼大厅(临海市柏叶西路928号),咨询电话:0576-85287868。

三、招聘办法

经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录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和写作等。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8年11月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准考证》领取地点:临海市民政局5楼508室(临海市崇和路121号)。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其他证件一律不得替代。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截止面试开始前1天,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折算成最后得分,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结构化面试》×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排位在前(中级先于初级)。各个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由临海市民政局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录用。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入围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择岗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排位在前(中级先于初级)。

(四)择岗

公示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择岗在前;若笔试、面试均相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择岗在前(中级先于初级)。若择岗后报考人员放弃录用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规则同上。

(五)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天(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用工单位提出,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规则同上。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在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人员纳入临海市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

(一)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证书、证件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执行。如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用工单位有权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待遇

被录用人员的待遇不低于全市上一年的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并参照企业有关标准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和住房公积金。

本公告由临海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

原标题:2018年临海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点击下载>>>

2018浙江临海市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临海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12日

    

0571—56077866
619008487 立即咨询
X

名师团队 |课程中心 |招考资讯 |资料共享 |思政网校 |关于我们

思政教育 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00934号   

Copyright©2006-2017 zjgzk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杭州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