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工作、性质
不限于临安区范围。经过半年实习期满后,符合条件的聘为本处工作人员从事公证工作。经上级部门笔试、面试合格后聘为公证员助理,本次招聘人员不进入编制内。
二、招聘计划
招录人数:2人(男、女不限)。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写作功底,无受到任何行政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因工作特殊,本次招聘人员具有从事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年龄26-35周岁,获得公证员助理资格的优先录用,工资待遇年薪10万元;
3、本次招聘对象身高男性不低于1.72米、女性不低于1.6米;
4、具有全日制法学本科(第一批)或法学本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和时间报名结束后通知。笔试人员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 11月9日至11月1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0楼临安公证处。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联系人:骆美琴,联系电话:63751267(办公室),手机:18958020060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
2018年 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