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临安区镇(街道)机关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市临安区部分镇(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编外用工13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和其它要求详见《2018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镇(街道)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热爱镇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能够胜任镇街工作;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自考、成教、电大和网络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4.临安区常住户籍(2018年11月21日及之前落户)或临安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具体岗位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和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以及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锦城街道临天路临天一弄30号2楼)。联系电话:0571-58605689。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持《2018年杭州市临安区部分镇(街道)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填写),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提供的工作经历证明,其中"临安区清凉峰镇人民政府"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代理会计"岗位,满足"具有两届及以上村报账员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村及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镇或街道且限报1个岗位,如发现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资格。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所需材料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
4.资格审查: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会同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之后再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后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资格审核通过者将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可按岗位需求酌情考虑,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招聘岗位间进行调剂,并在临安人才网上进行公告。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加试的形式重新确定排序先后。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人数在5名(不含)以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此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试卷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制作。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二位数(四舍五入),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生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由各招聘单位(镇街)负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素质等。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临安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
镇街编外用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镇街)负责安排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工资福利依照区相关文件执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建立储备库制度。招聘进入面试,但未被录用的考生按岗位组成储备库。如出现缺岗情形,由镇(街道)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需书面报请区人力社保局同意,使用储备库人员。缺岗时按当场次考试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其中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以上),储备库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如果12个月内组织第二次招聘的以第二次招聘为准,参与第二次招聘的单位储备库不再使用)。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储备库人员:(1)录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被发现不符合录用资格和条件被取消录用资格的;(2)录用公示后,本人声明放弃该岗位,并提供书面承诺的;(3)有效期内该岗位人员辞职的;(4)有效期内被招聘单位辞退的。本次招聘岗位以外的工作人员人事录用均不得使用该储备库。
2.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11月2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同时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除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在2018年11月2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也可以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公告。本次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临安人才网(才网(www.larcw.com)上进行)上进行公告,请注意查询。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镇街编外用工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镇街编外用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5.本公告未尽事宜,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3723364、0571-63926061。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