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政府性投资公司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宁海县政府性投资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部分政府性投资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具体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对象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且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部分岗位限宁波或宁海户籍人员。宁波市户籍人员是指宁波市生源(高考录取时户口在宁波)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11月26日前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宁海户籍人员是指宁海生源(高考录取时户口在宁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11月26日前具有宁海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2、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二)招聘具体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宁海县政府性投资公司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具体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26日以后出生。
2、在2018年11月26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
4、部分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招聘条件须在2018年11月26日前取得。
四、招聘计划
2018年宁海县政府性投资公司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五、报考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分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七个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2018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持填写好的《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户口信息页、毕业证书(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到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气象北路778号)二楼人才市场办理报名手续,(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指标取消而涉及的人员,允许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于2018年12月28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宁海县人社局人才开发科(416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笔试考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初定于2019年1月12日,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指标数2名及以下的按3倍、3名及以上按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课目。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各招聘岗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2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资局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考核对象按招考指标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弄虚作假,则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七)递补规定
1、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均在相应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如果本次录用人员在一年内考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则在参加本次考试的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4、递补人员名单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六、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报考人员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身份证超过有效期或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办[2007]32号)执行。
(五)报考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六)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工作时间开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212136(工作时间开放),监督电话:0574-59971571。
七、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海县国资局和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