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46号)、《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就〔2013〕264号)精神,现就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合同制人员1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备注 |
1 |
综合1 |
7人 |
男性 |
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 |
2 |
综合2 |
7人 |
女性 |
符合招考对象和条件 |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江山生源或江山户籍(户籍登记日期须在2019年1月8日前)、2014年-2018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 2019年1月8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江山市鹿溪北路238号)。
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岗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结束,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江山市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上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凭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代领者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江山市人力社保局1楼会议室,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作文,笔试时间为2019年1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根据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人员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实际招聘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数四舍五入),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凭体检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证件不齐全及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江山市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被聘用的考察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31日止)。拟递补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被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期自聘用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含2个月试用期)。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收入按江山市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指定江山市政府网(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0570-4013856。
附件:江山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