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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招聘公证员助理,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工作、性质
不限于临安区范围。经过三个月实习期满后,符合条件的聘为本处工作人员从事公证法律服务工作。经笔试、面试合格后聘为公证员助理,招聘人员不进入编制内。
二、招聘计划
因工作性质需出差,本次招聘4名男性人员,其中三名为法学专业、一名为计算机(包括信息工程)。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写作功底,无受到任何行政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2、因业务专业性较强,本次招聘人员获得司法考试通过的或有公证员助理资格的优先考虑,司法考试通过可以培养公证员。有从事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在校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员的在面试过程中会酌情考虑。
3、本次招聘对象身高达到1.7米,年龄22-30周岁。
4、具有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应届和历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
四、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和时间报名结束后通知。笔试人员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至3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报名地点:临安区锦城街道万马路259号国联大厦10楼临安公证处。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联系人:骆美琴,联系电话:63751267(办公室),手机:18958020060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公证处
2019年 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