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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昌硕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12人)
发布时间:2019-07-19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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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昌硕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经研究,昌硕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

3、学历、专业、户籍、年龄等具体条件按照附件1确定;

4、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5、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9年7月19日的所在地为准);

6、社区工作者1岗位年龄1840周岁(19787月19日至20017月19日期间出生);社区工作者2岗位年龄1835周岁(19837月19日至20017月19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设置

具体岗位设置请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7月26日(08:30——17:00);

报名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县政府东侧);

报名材料:

1.《安吉县昌硕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可加分项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联系电话:0572-5500288。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浙北人力资源市场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具备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时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开考要求

每人限报1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2,不足开考条件的,按实际

人数开考。

(四)领取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98月3日08:30—16:30

领取地点: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祥和路178号,县政府东侧)。

(五)加分条件

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1分,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的加2分;

2、持有心理咨询师(三级)资格证的加1分,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证的加2分。

有以上两项证书的可累计加分(单项证书取最高分),加分加入笔试成绩。

四、笔试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要求: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公示于8月中下旬。笔试成绩通过浙北人力资源网和浙北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统一组织面试工作,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入面试)如遇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24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24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进入面试的对象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办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当场公布;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六、体检、考察

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由浙北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对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作放弃。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此招聘的拟聘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若递补不成功,可按“就近追溯”的原则递补(时间最长可追溯至上一年度内),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笔试成绩公示、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入围体检政审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浙北人力资源网公布。联系电话:0572-5500282、0572-5500288。

(二)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昌硕街道纪委全程监督。

(四)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浙北人力资源网(www.zbrlrc.com)或关注“浙北人力”微信公众号查询。咨询电话:0572—5500288。

                               

 

附件1:安吉县昌硕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明细表

附件2:安吉县昌硕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安吉县人民政府昌硕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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