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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招聘单位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学位 |
性别 |
备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
10 |
本科 |
不限 |
仅面向退役军人 |
大厅导服 |
1 |
本科/学士 |
不限 |
仅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高162cm以上 |
|
1 |
大专 |
不限 |
|||
市行政审批服务 管理办公室 |
大厅导服 |
2 |
大专 |
不限 |
仅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身高165cm以上 |
2 |
本科/学士 |
不限 |
|||
市老年大学 |
教务员 (兼舞蹈老师) |
1 |
大专 |
不限 |
仅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 |
市机关事务服务 中心 |
音响师 |
1 |
大专 |
不限 |
须持有电工操作证 |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政治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2.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或建德市生源应、历届毕业生,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4年7月1日至2002年7月1日期间出生),专业不限。
4.大厅导服辅助性用工要求: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口齿伶俐,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协作和服务群众意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7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考生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者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报考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报名地点:建德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一楼电脑机房(新安东路298号)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须随带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当天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按该岗位实际报考人员确定考试对象。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结构化面试)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与考察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按照退役军人档案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其余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人数少于岗位人数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jdrc.co)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2.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考虑疫情原因取得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截止时间放宽至2020年12月31日,未在此规定时间之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3.符合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如本次招考聘用的人员因故在2021年6月30日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视工作需要报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根据程序按对应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
此次招聘为编外辅助性用工(非行政、事业身份),录用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64720676。
附件1:《2020年建德市公开招聘部分单位辅助性用工报名表》
附件2:《退役士兵档案分量化评分表》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