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23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它年龄以此设置。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特殊要求的按《2021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二、招聘计划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人。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1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
其中,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招聘栏)为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3月23日止。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7.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3月25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23日9时 —3月26日17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1年3月23日9时—3月25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3月27日9时—3月30日 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4月20日9时—4月24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上午
笔试科目为: 9:0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测试、面试对象。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和内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未按招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七)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通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体检考察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其中笔试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3。
(九)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费用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7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公示前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完成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3.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4.本次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附件:
1.《2021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