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同时挂中国红十字会杭州备灾救灾中心牌子,为浙江省红十字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办公地点为杭州市江干区。中心主要承担协助拟定全省红十字系统应急救护培训和备灾救灾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宣传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开展省本级普及培训和救护员、师资培训,指导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教学管理、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和培训基地管理等工作;以及负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华东地区、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物资的采购、接收、储备、调拨、转运,参与指导全省红十字系统物资储备库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备灾救灾物资库管理业务培训等职责。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1个岗位共1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原则上应于2021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三类情形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19年2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0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1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4日9:00-4月2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1年4月21日-4月23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1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暂未取得的,应提供足以证明其教育状况的证明材料,如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zjredcross.org.cn/)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一次性递补。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有权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
2.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http://www.zjredcross.org.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红十字会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浙江省红十字会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6462396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24号
咨询电话:0571-86452559
(五)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安排。
附件: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指导和备灾救灾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