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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高水平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富春街道、春江街道、东洲街道、鹿山街道、银湖街道、新登镇、大源镇、场口镇等乡镇(街道)下属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102人。本次招聘采取统招统分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富阳区户籍,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7、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要求以《招聘计划一览表》中明确的为准;
8、根据《杭州市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不得录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统一组织集中现场报名,此外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0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委党校(杭州市富阳区北渠路599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填好的《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2,下载地址:富阳人才网,http://fyrc.fuyang.gov.cn/),随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报名。报考社工5岗位的报名人员,还应提供现任职基层党组织的上一级党组织所出具的任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报名人员戴好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检查健康码,并保持间距。不佩戴口罩或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不得进场报名。
(4)资格审查: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5)准考证领取:凭身份证和《关于领取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准考证的通知》到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号区民政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富阳人才网通知。
(6)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原则上需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2倍以上,其中社工6、7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对不足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7)岗位调整:对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整到其他岗位。
2、考试
(1)笔试: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开展2020年富阳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笔试工作。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试场和时间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在面试前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3、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在区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进入考察,考察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察结果为不宜招聘的或放弃考察的,可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并参加体检和考察。
5、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专职社区工作者正式录用,并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法实行合同化管理。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试用期6个月(首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平均工资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公布的杭州市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2倍的标准确定。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到乡镇(街道)所在社区报到工作,逾期不报到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本通告由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3341317。
附件:
中共杭州市富阳区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共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