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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庐】桐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100名)
发布时间:2020-07-28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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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桐庐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 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之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及工作能力;

3.户籍不限;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需适应夜班、轮岗,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优先招聘;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优先招聘,且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1日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8月3日-8月4日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地点:桐庐县公安局(桐庐县城南街道白云源西路28号)1118办公室。

报名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桐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5)其他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根据防疫相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出示杭州健康码,同时提交健康申报表(见附件3)。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逾期未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时间: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三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下一轮笔试环节。

(四)笔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范围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基本法律知识。

参加笔试人员需在笔试当天需出示杭州健康码并提交健康申报表(附件3)

(五)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文职辅警1、文职辅警3岗位按招录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文职辅警2、勤务辅警4岗位按招录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勤务辅警1、勤务辅警2、勤务辅警3岗位按招录人数1:1.5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出示杭州健康码并提交健康申报表(附件3)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折合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分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要求,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其缺额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录用要求。

(八)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分、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结果,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合同和待遇

录用人员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暂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到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含集中培训时间),录用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金警官  15397109586

附件:1.桐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2.桐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3.健康申报表

 

 

 

 

 

浙江省桐庐县公安局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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