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松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松阳县公安局辅警(执法勤务)23名,其中19名男性,4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2年9月14日以后出生—1999年9月14日以前出生),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松阳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9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人员,身体健康。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二张于上班时间到松阳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下班前。
2.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面试。
(1)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米、1000米(女性800米)、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测试标准为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部标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成绩(百分制计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参加笔试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的,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等相关法律知识占60%,其他综合基础知识占4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3)面试:根据体能测试、笔试合成的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比30%。
3.体检、考察: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放弃体检、政审或体检不合格、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协辅警,实行2个月的试聘期,试聘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试时间:
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松阳县公安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