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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50人)
发布时间:2018-10-10    |    发布人: 思政教育   |   浏览次数:
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经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0名(其中:男性140名,女性10名),主要从事巡逻处突工作。具体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上年度嘉善县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0%标准执行,今后每年动态调整。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嘉善县常住户口(以2018年10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二)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1982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18年10月22日前取得)。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
    1.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报考特勤巡逻处突岗位;
    2.持有驾驶A1证人员;
    3.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嘉善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嘉善县魏塘街道车站北路97号)。
    4.报名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现场填写《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咨询电话:0573-84232122。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为四项:100米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俯卧撑(女子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体能测试总成绩(含四项)达到240分(含)以上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命题和阅卷委托第三方实施。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按体能测试总成绩÷4×50%+笔试成绩×20%得出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按1:1.5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人数,总分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和仪表形象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体检
    按体能测试总成绩÷4×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得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总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对象,不足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招录人民警察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善人事人才网(http://www.jsrcsc.com/)、善警为民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合格人员与嘉善县综治保安服务中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嘉善县公安局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取得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自行放弃。报考人员放弃面试的,不进行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有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裁判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五)报考人员存在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有计算、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嘉善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
    附件2: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3:嘉善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嘉善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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