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共招聘社区工作者18名,其中专职党务工作者3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基本操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5、年龄为24周岁(1994年10月1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6、报考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要求从事基层党建工作2年以上,须为中共党员;
7、具有下列条件的,笔试可分项加分:
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者,加1分(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除外);
②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初级加1分,中级加2分,高级加3分。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于2018年10月8日至19 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工作日时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2张,到梅墟街道办事处412办公室(地址:枫香路378号)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委托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核。报考者需根据本人志愿填写《梅墟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核。若符合报考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出现最后一名进入面试成绩相同,可并列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面试的汇总分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均进入体检。
5、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不合格者淘汰,不安排复检,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体检费用自理)
6、考核。以综合考核为主,由街道人事部门和社区管理办公室派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进入考核名单公布之日起3天内,提交申请。
7、公示聘用。街道党工委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实际录用可少于公开招聘人数),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内自动放弃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87249276 刘女士
宁波国家高新区梅墟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