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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发展需要,淳安县供销社下属企业特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1.工作人员①3名,男性;
2.工作人员②3名,女性。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备履行岗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企业工作安排。
3.35周岁以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农学类专业。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8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183号供销大厦12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648128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自行下载附件,填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一份),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可在通过笔试后提供),近期拍摄的2寸免冠近照1张。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者填报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凭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工作经验分(3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工作经验分以社保缴费年限为计分依据,每缴费满1年加0.5分,3分为限。未达整数年的缴费月数部分,缴费在6个月(含)以内的视同缴费半年加0.25分,缴费7个月(含)以上不满12个月的视同缴费1年加0.5分。笔试成绩确定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不合格的,或放弃应聘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体检合格以后进行考察录用,办理入职手续。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年薪6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附件淳安县供销社下属企业招聘报名表.doc
淳安县供销合作总社
2019年2月22日